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
西安医学院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试行)(西医工发〔2024〕24号)
来源:校工会 作者:校工会 点击数:283 发表时间:2024-06-06 10:35:17
字号: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扩大基层民主,保障教职工依法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权利,促进学校整体事业发展,依据《陕西省高等学校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规定》《西安医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西安医学院二级院(部)工作规程》,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以下简称为二级教代会)是学校教代会的延伸,是教职工在本单位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组织形式,是推行院(部)务公开的重要渠道。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是二级教代会的基本职责。

第二条 二级教代会制度以分工会为单位建立,接受本级党组织领导,接受学校教代会、校工会指导。

第三条 二级教代会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学校、本单位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应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促进学校和本单位的改革发展及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四条 二级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二级教代会职权

第五条 二级教代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讨论本单位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通过本单位的岗位聘任制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奖惩办法等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二级教代会所通过的事项及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学校相关规定。

(三)讨论通过本单位收益分配、绩效分配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福利事项。

(四)按照党组织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领导干部。

第三章 二级教代会代表

第六条 二级教代会代表,原则上由各二级党总支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在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在职工会会员中选举产生。

第七条 二级教代会代表的构成应有广泛性和群众性。二级教代会的规模和代表人数的比例,由本单位党、政在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决定,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教职工总数的30%,并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职工和女教职工代表。二级教代会代表中,教师代表应占60%以上。具有正高职称的教师和党政副职如未被选为代表,可列席二级教代会。

第八条 二级教代会代表条件参照西安医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第三章第八条规定执行。

第九条 学校教代会代表是二级教代会的当然代表。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应为代表候选人。各单位视情况和需要增设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

第十条 二级单位根据代表选举方案,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候选人须经二级单位全体教职工过半数同意方能当选为代表。

第十一条 二级教代会代表权利和义务参照《西安医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第三章第十一、十二条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二级教代会代表管理

(一)二级教代会应成立包括党、政负责人在内的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当选的二级教代会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二)二级教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5年,到期换届改选,可连选连任。代表因工作调动、退休、长期出国、工作借调等在届期内不能返回所在二级单位工作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有违法乱纪或严重失职行为的代表经二级教代会半数以上代表同意,可以罢免或撤换其代表资格。教代会代表出现缺额,应进行补选,补选代表的条件和程序与选举代表相同。

(三)因机构调整、人事变动,本选举单位代表人数低于应选人数或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不是代表的,可以进行补选。代表的补选方式按照代表的选举程序进行。

第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应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听取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接受选举单位群众的监督。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四条 教职工人数达80 及以上的分工会可以在本单位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教职工人数在 80 人以下的分工会,可按照二级教代会制度,建立由全体教职工直接参加的二级教职工大会制度。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应严格履行教代会的程序和职权。

第十五条 二级教代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遇有重大事项,经本单位党、政领导研究或根据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代表会议。二级教代会的选举和表决,必须经代表总数的50%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 二级单位分工会是本单位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是,组织教代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大会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负责教代会代表提案的征集、审查立案和检查提案办理、结果反馈;负责按期召开教代会和教代会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教代会决议的执行。

二级教代会闭会期间,分工会代为履行教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责。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七条 召开二级教代会须成立由单位党、政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领导小组,主持召开本单位二级教代会。领导小组成员一般为5-7,二级教代会一般不设主席团

第十八条 二级教代会的议题,应紧密结合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关注的问题,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党、政协商确定。

第十九条 决定召开二级教代会,二级单位分工会应向校工会提交书面报告,并在工作上接受校工会的指导。报告内容包括二级教代会领导小组名单、议题、议程、拟召开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条 提交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和方案,应于教代会召开前广泛征求意见,并在正式大会认真讨论的基础上,提交大会通过。

第二十一条 认真执行二级教代会的决议,落实代表提案,并及时将结果向教职工通报,接受教职工监督。

第二十二条 实行二级教代会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各二级单位召开教代会后,于15日内报送《西安医学院二级教代会工作情况报告表》,由学校工会备存建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


Copyright©2013-2018 www.xiyi.edu.cn   联系电话:029-86177361   传真:029-86177894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   邮编:710021   备案号:XA12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