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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医学院橘泉苑教职工活动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校工会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6-19 16: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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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泉苑教职工活动中心是学校教职工工作之余进行文化娱乐、竞技比拼、健身强体等活动的场所。为加强对活动中心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营造良好的环境,保证教职工各项活动顺利有序进行,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活动中心由校工会负责管理,具体负责场所使用协调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活动中心设计有健身区、休闲区、乒乓球区(室)、多媒体功能室、形体训练室等。进入活动中心,要熟悉本管理办法,熟悉入场须知,熟悉各个区(室)的具体活动须知。

二、开放对象

活动中心仅对本校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免费限时开放,其他人员未经批准谢绝进入。

三、开放时间

 (一)正常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 11:30--13:30  18:30--21:30

周六至周日  14:00--17:30   19:30--22:30

(二)寒暑假时间

14:00--17:30  19:30--22:30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四)开放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必要的调整。

四、开放办法及要求

(一)进出橘泉苑教职工活动中心人员应持校园“一卡通”通过闸口机刷卡出入(刷脸)。禁止攀爬翻越,如有违者,管理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对不听劝告者将劝其离开,情节严重者送交相关部门。

(二)活动人员应穿着合适运动鞋服进入。进入塑胶地面活动,应在指定地点换穿干净运动鞋后方可进入,禁止穿皮鞋、高跟鞋、生胶黑底鞋(含胶钉)进入。

(三)讲文明懂礼貌,进入活动中心应文明着装,严禁赤裸上身者入内,不得故意高声喧哗、追逐打闹,严禁打架斗殴。

(四)进入活动中心请妥善保管好个人随身携带物品,贵重物品请勿带入。活动中心不提供寄存服务,更衣柜当天下班全部进行清理。个人财物丢失责任自负。

(五)雨天在室内进行各项运动者,所有雨具须放在活动室室外指定地点。

(六)活动人员要合理、规范使用场馆内器材,合理评估自身健康状况,合理选择活动项目,掌握器械使用注意事项,量力而行,对自身健康负责。

(七)活动人员在活动中如发现设备故障、器材损坏,应及时主动告知值班人员。

(八)维护公共安全,活动中心严禁宠物入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危险品、明火等。不得擅自移动和使用消防设备,不得随意触碰电路开关。如发现水电暖及其他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值班人员。

(九)爱护公共财物,中心内禁止乱刻乱画、随意移动设施,不得故意人为损坏室内各种设施,严禁将一切公共物品带出活动中心。如有违者并造成财产损失的,须接受批评教育,并照价赔偿。

(十)保持公共环境卫生。活动中心内一律禁止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嚼食口香糖,禁止将食物带入场馆内(饮用水除外)。妥善使用卫生设施,节约用水。

(十一)因对外交流、校际联谊、部门活动等需要借用教职工活动中心,须事先报校工会同意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十二)组织进行活动的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协助管理员共同做好活动人员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工作。

(十三)活动中心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播放不健康不文明的音像资料等,不得从事低级趣味活动。

(十四)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心管理人员酌情处理。

五、附则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其他未尽事宜,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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